美国近现代著名的现实主义作家——杰克·伦敦(1876—1916)写的杰出的长篇小说《野性的呼唤》的故事。
一个很挑逗的书名,
说的却是我最怕的狗.
本以为或许看完了会因为狗的忠诚与人性而对狗增加几分好感
但看着结局是成了一群狼的领头狗
更加害怕狗的本性了.
我总是说害怕四只脚的动物.
让我养狗的要求是狗必须每时每刻被带着头盔并且没有指甲
怕的就是他们的兽性.
无故地被一只很大的牧羊犬追过
那种在头上能看到星星环绕的感觉现在还记得,
即使在那以前已经离狗远远的了.
我有同学离开我家的路上被狗咬了,
有小女孩路过我家那条路的时候被狗吓到一直哭一直哭.
貌似后来BGY就出了条例:
只要是没有人带出来的狗视为流浪狗,
对流浪狗,可以任意捕杀.
那家人一定很伤心爱狗被送走了,
我却庆幸不用看到狗发狂的那一天.
书上的狗真的很有灵性.
巴克!
它本来是一只很有教养的狗,温文尔雅.
但被贩卖至北方挖金的一路上
它渐渐显露出了自己的本性,变得,
残忍 暴戾 狡猾 凶猛 却又充满智慧
它成功地击倒了原来的领头狗而成为了新的主宰
同时,它还学会了许多真实世界的残忍生存法则.
直至它遇上了它的一辈子最重要的主人 约翰桑顿
它感受到了主人无比温柔的爱,同时也为主人奉献自己的所有.
它一下子咬断了欺负它主人的人的咽喉,
它两次把它主人从死亡边境救了回来,
它甚至好不怀疑地根据主人的指示往悬崖下跳.
所以最终,当它的主人死去的时候,
它回到了大自然.作为狼群的领头狗.它的本性被完全唤发了出来!
看这本书的整个过程中
一直无法控制脑袋里画面的残暴…
我总是怕恐怖故事,就是因为害怕自己的想象力.
我认为,我所想象的会比书上描写的更加恐怖 血腥 真实.
事实上.我的想象力也的确吓到了自己… ( 何必呢? )
( 这么巧…今天看了很血腥残忍的"拯救大兵瑞恩"…orz )
噢, 理所当然地, 此书讲的并不只是狗.
它反应了生存在这个社会的人.
总是必须去适应生存法则,即使无比地残忍.
人们总想争取做"头头"
却又总是害怕"棒子与牙齿法则"
贪婪的本性驱使着人们站在黑暗中做着卑鄙的事
却又懂得不被"手里有鞭子"的有权者发现..
对,人都具备这些.
可是同时,人们能像巴克一样,对自己的主人这样地奉献吗?
人类能像巴克一样忠心耿耿并且与主人相爱吗?
如果不能,是不是说明了人类连狗都不如?
噢,是的.人类懂得一个绝招.
对着你笑,然后会吞噬你.不会比巴克的本领差.
人吃人的社会还是不存在的,可是人欺负人的社会,
从来没有停止过.
PS:
这几天看的书都很薄…这本才9万字…
今天, 去存钱, 给明天就要回来的弟弟.. 年轻人,真难教啊…….等他回来了,应该怎样教呢?
sigh……………

Leave a comment