麦田里的守望者
那是男主角的理想与希望。
不得不说,看这本书的时候真的感觉似曾相识
夸张的语言,帅气的打扮,满口的粗口,还有,厌世的情绪,没安全感的心里
十环全中
或许很多人看这本书,对他的解释是一个不成熟的男孩(童男)的心里
就像安多里尼先生教导的:
‘一个不成熟男子的标志是他愿意为某种事业英勇地死去,一个成熟男子的标志是他愿意为某种事业卑贱地活着。’
真的是这样吗?
那一个成熟女子的标志呢?
Holden所说的许多话,我想我们都曾有体会。
比如那个只顾外表干净,却拿着生锈的剃须剃胡子的人;
还有那个不怕烦着别人,总是坐在他人椅子扶手上的那个人;
他们都很讨厌,可是很久不见了,多少会有些怀念。
这是什么?
友情?
对于我来说不是。我叛逆地说。
最后一个章节里,Holden说他要离开,要离家出走,要去西部。
约了妹妹菲比十二点一刻做最后的道别,
菲比却迟到了,迟到了二十多分钟,原来
菲比回家收拾东西,准备跟他一起走。
多可爱的妹妹,多可爱。
幼稚的行为都出自一个成熟的理由:
她爱她哥哥。她不想离开她哥哥。
多可爱。
叛逆期不会在两天内就过去,但是两天却让Holden知道了自己在哪儿最舒服
自己应该去哪儿。
就像我曾经也跟父母吵架之后,收拾了一堆东西,
却在早上醒来之后舍不得离开。
真有趣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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